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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6-18 14:00:34 訪問次數:173
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第一年。縱觀這一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今天,《人民法院報》編輯部梳理、總結了其中最受社會關注,特別是與司法工作關系密切的10項立法工作,并邀請全國人大代表進行點評和解讀。
本報總結的2018年度十大立法亮點分別為:憲法、監察法、英雄烈士保護法、人民陪審員法、個人所得稅法、電子商務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公務員法。
應《人民法院報》之邀,以下9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廣西林業集團總經理助理、法務部部長黃超,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新村街道梨樹園社區黨委書記余梅,河北省邢臺學院文學院教授陳鳳珍,萬豐奧特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陳愛蓮,河北鋼鐵集團承鋼公司物流公司車輛段黨支部副書記鮑守坤,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方燕、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亞蘭分別闡釋了十大立法的典型意義及重大影響,并進行了精彩點評。
1、憲法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規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此次修改,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充實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內容,修改國家主席任職方面的有關規定等。
孫憲忠(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這是我國第五次修改憲法,立法價值之重、修改條文之多都超過了往屆。這一次修正案,從指導思想和制度建設上解決了國家核心領導穩定持續問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所做出一系列重大決策極大地推進了國家治理科學化,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作為國家指導思想,對于保持國家和法治發展的大方向非常必要。
此外,在一個國家的上升時期,領導核心持續穩定,國家的經濟與社會發展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在這個重大的問題上此次修改做出了符合我國實際的重大決策。
2、監察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監察法。該法是反腐敗國家立法,是一部對國家監察工作起統領性和基礎性作用的法律。它規定了監察機關的職能定位、監察范圍、監察職責、監察權限、監察程序、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等重要內容。
黃超(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林業集團總經理助理、法務部部長):這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監察法共計九章六十九條,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等方面起到重大作用。制定監察法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總結反腐敗斗爭經驗、鞏固反腐敗成果的制度保障。
通過制定監察法,把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通過法律把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機制固定下來,為在黨的堅強領導下,一刻不停歇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法律保障。
3、英雄烈士保護法
這是為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根據憲法制定的法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黃超(全國人大代表,廣西林業集團總經理助理、法務部部長):英烈精神,永續傳承。英雄烈士保護法的頒布實施,不但為我們保護英雄、保護民族精神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時也為倡導主流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代代相傳的偉大精神賦予了法律支持。
法律的制定保護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有利于促進社會尊崇英烈,揚善抑惡。
該法將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有助于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和文化觀,將英烈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代代傳承。
4、人民陪審員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人民陪審員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專門法律,從選任機制、參審范圍、管理獎懲、履職保障等方面規范人民陪審員參加活動。
余梅(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新村街道梨樹園社區黨委書記):人民群眾是依法治國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開、保障司法公正、增強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證。人民陪審員法的出臺,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更好地體現人民當家作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大進步。
作為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我深刻感到肩負著光榮,同時也承擔著使命,我會嚴格遵守人民陪審員法的各項規定,力爭發揮陪審員的應有作用。
5、個人所得稅法
2018年8月31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獲通過。該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納稅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點”基礎上,還將享受到6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帶來的更大減稅利好。
陳鳳珍(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邢臺學院文學院教授): 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黨中央確定的重要改革舉措,也是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現代個人所得稅制、減輕納稅人負擔的重大改革舉措。該法將四類勞動所得統一作為綜合所得,并適用優化的累進稅率,同時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完善征管機制,在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方面取得了實質性進展,是對個人所得稅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意義重大。
這次改革,遵循了公平合理、切實減負、改善民生的原則,使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回應了群眾需求,具有可行性、明確性、規范性和可持續性。
6、電子商務法
這部歷經全國人大常委會4次審議、3次公開征求意見、歷時5年出臺的法律,自啟動立法以來就備受關注。2018年8月31日獲通過的電子商務法包括總則、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電子商務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等七章共八十九條,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陳愛蓮(全國人大代表、萬豐奧特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子商務迅猛發展,促進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加強立法。順應時代需要,電子商務法的制定實施, 將對進一步支持、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維護市場秩序,保障電子商務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相信在電子商務法的保護下,電子商務發展創新的新動力新動能可以得到激發,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能得以解決,真正建立開放、共享、誠信、安全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7、土壤污染防治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該法明確,污染土壤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有關機關和組織可以依照環境保護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鮑守坤(全國人大代表、 河北鋼鐵集團承鋼公司物流公司車輛段黨支部副書記):我作為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現場見證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表決通過的莊嚴時刻。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出臺,是堅決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是依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舉措,也是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的具體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九十九條,對防止土壤污染、治理已經被污染了的土壤,特別是耕地的污染防治問題作了全面具體詳細的規定。該法的出臺實施既恰逢其時,又是民心所向,更是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保障。
8、人民法院組織法
自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后,這是人民法院組織法的首次“大修”。法律對人民法院的設置和職權、審判組織、人員組成、人民法院行使職權的保障作出了規定。
厲莉(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這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踐行全面依法治國這一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對人民法院的設置和職權、審判組織、人員組成、人民法院行使職權的保障等諸多方面的一次全方位修改,具有深刻的時代意義、法治意義和社會意義。
這是一次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修改。比如在專業法院的設置方面,新設了知識產權法院和金融法院。專門法院在設置上的變化,體現了在不同歷史時期產業發展和布局對司法的影響,更體現了司法裁判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價值以及人民法院在社會治理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9、刑事訴訟法
修改后的刑訴法完善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增加對速裁程序的規定等,對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反腐敗追逃追贓、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等具有重要意義。
方燕(全國人大代表、北京金誠同達(西安)律師事務所主任):本次修法的亮點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保障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順利進行,完善監察與刑事訴訟的銜接;二是加強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工作力度,豐富反腐敗和國際追逃追贓的手段,建立刑事缺席審判制度;三是在總結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將在司法實踐中可復制、可推廣、行之有效的經驗上升為法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
此次修改提出的關于值班律師制度、審查起訴階段應當聽取律師的意見、缺席審判中律師參與程序等規定,不僅拓寬了律師專業服務范圍,也為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0、公務員法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由原來的18章107條調整為18章113條,把落實好干部標準貫穿公務員管理全過程和主要環節,進一步彰顯了中國特色。
李亞蘭(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律師協會會長):公務員法的這次修改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公務員制度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調整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等有關規定;進一步推進公務員分類改革,改造非領導職務為職級,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調整充實從嚴管理干部有關規定;增加了加強公務員監督和公務員應當遵守的紀律等規定;健全完善公務員激勵保障機制,加強了對公務員合法權益的保護。
公務員法的修訂是我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是公務員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也是加強黨的領導的迫切需要。修訂工作堅持了正確方向,體現了中國特色,堅持問題導向,鞏固了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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