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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12-28 22:42:06 訪問次數:183
“‘3?9’環境污染案的告破,得益于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日前,湖南省寧鄉縣環保局副局長楊華接受記者采訪時感慨道,寧鄉公安、檢察和環保部門給了“3?9”環境污染案嫌疑人一記重拳。
“3?9”環境污染案,是湖南省公安廳、省環保廳聯合督辦的一起特大跨省環境污染案。
2016年3月7日凌晨,寧鄉縣灰湯鎮洞庭村村民向該縣環保局舉報,附近一條縣級公路邊出現了一批藍色塑料桶,里面的黑色液體正向外泄漏,并散發著刺鼻的惡臭。寧鄉縣環保局派出執法、監測人員趕至現場,發現86桶刺鼻、惡臭的液體廢物。經抽樣檢測,發現其PH值小于2,屬于強酸。根據勘察情況,現場藍色桶裝的危險廢物總重約24噸,已遠超3噸的刑事立案標準。環保部門立即聯系當地公安機關。
經查證,2015年8月以來,湖南岳陽天順化工有限公司負責人鄭會林、湖南大洋溶劑化工廠法定代表人葛海湖,為節省處置費用,非法將200余噸危險廢液(均為生產農藥中間體的化工廠廢液)交給不具備危廢處置資質的彭壽保個人進行處置。彭壽保通過易衛華等中間介紹人,再將這些危險廢液交給湘、贛等地“下線”進行非法處置。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這些廢液被運往湖南省寧鄉縣、衡山縣、長沙縣、沅江市和江西省分宜縣等地的偏僻農村隨意丟棄,嚴重污染環境。
3月9日,寧鄉縣啟動了環保、安監、公安、檢察、法院聯動辦案機制,該案進入司法程序。“環保局負責證據收集,案件偵查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寧鄉縣檢察院偵監科檢察官李海燕介紹說,“得知情況后,科里立即派我第一時間介入偵查,依托‘兩法銜接’平臺及時掌握相關信息。”
因該案影響重大,涉及人員眾多,寧鄉縣檢察院承辦人通過現場察看、觀看現場錄像、聯席會議等方式,對公安機關偵查取證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引導其在環評、污染物提取、鑒定、排污時間、危害程度、排污處置方式等方面收集固定證據。 歷時三個月的縝密偵查,“3?9”污染環境案成功告破,14人被刑事拘留,查扣非法處置的危險廢物200余噸,一條橫亙于湖南、江西的非法處置危險廢液鏈條被斬斷。
5月23日,公安機關以葛海湖等9人涉嫌污染環境罪提請寧鄉縣檢察院審查逮捕。5月30日,該院依法對葛海湖、彭壽保、易衛華、魏珊、張彬等9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準逮捕。
截至記者發稿,該案已有14人被刑拘,10人被批準逮捕,9人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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